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设计规范》1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要求,组织标准的起草编写。如对该立项项目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标准与评价工作部。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项目明细
联系人:李老师 18910227495
关于《既有建筑改造装饰设计规范》1项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
关于《既有建筑改造装饰设计规范》1项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的《既有建筑改造装饰设计规范》1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要求,组织标准的起草编写。如对该立项项目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标准与评价工作部。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项目明细
联系人:李老师 18910227495
关于《既有建筑改造装饰设计规范》1项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