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学习习近平4月30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重要讲话的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座谈会由中国城镇化促进会主办。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市民化等几个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总结了如下观 |
2015年5月13日,学习习近平4月30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重要讲话的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座谈会由中国城镇化促进会主办。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市民化等几个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总结了如下观点和对策建议。
经济下行,推进城乡一体化紧迫而又必要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调结构与防风险并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认为城乡一体化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和防止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风险的重要措施,只有再次聚焦农村改革释放城乡一体化的潜力,才有可能止住经济下行压力,而且搞得好能够使国民经济继续再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并一直保持到2030年。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副会长李兵弟则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目前城市化率达到55%尚未达到70%的目标这两个节点上,论述了城乡一体化的紧迫性。国土资源部的陈志刚认为目前中国城镇化存在着4方面的问题,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土地开发强度超过资源承载能力,城镇建设过度依赖低成本征地,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管理制度,这些问题的存在都说明城乡一体化的必要性。
改革土地制度关键是打破二元体制
农村“三块地”包括农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这三方面的改革影响大,关联性强。陈志刚从规划的角度提出6方面措施来推进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明确用地公平的改革原则,审慎稳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探索城乡一体化的人地挂钩,有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的开发,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多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等)合一。李兵弟则从制度的角度提出国家住房制度没有农村住房制度这一块,应该明确农村住房制度的定位。从所有制角度出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马庆斌提出混合所有制是一个大方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是只有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两种选择,还可以进行混合制的探索。郑新立认为应探索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入城市的途径,并且建议土地增减挂钩交易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进行试点,这样让农民分享到土地增值效益,才能有效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跨入高水平收入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认为城镇化关键在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是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当前很多试点是割裂开“三块地”进行试点,这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建立,应该“三块地”在同一地域同期试点。
城镇化建设仍需厘清内涵
城乡一体化下的新型城镇化,从内涵、流向、抓手、规模等各个方面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副局长白津夫提出,城镇化不单纯是从户籍、物理空间转移来看,还是农村人口从业方式、生活方式等的改变。新型城镇化要以人为本,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要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此外,他认为城镇化出现了双向流动的新动向,“互联网+农业”的兴起加速了农民返乡的脚步。针对这些新型城镇化的现象特点,宋洪远提出要厘清小城镇的定义和经济管理权限,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镇城市化,探索村镇改市的体制办法。李兵弟也提出政府应该确立支持重点镇特色镇发展的目标,建立“富足小城+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的建设体系。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导报社社长王平生则认为城镇化应抓住中部地区为重点,伴随着南水北调的红利,拥有国家30%人口的中部地区未来将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农民工市民化情况要细分
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是包容性的城镇化,更包括农民工的城镇化。当前,农民工的城镇化存在诸多问题。马庆斌指出:健全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核心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那么,市民化的障碍一方面是户籍制度,另一方面是城乡资产的转换障碍,比如土地资产,住房资产等等。再就是农村土地闲置、空心化。还有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一方面是农民家里房子闲置,城市房价奇高,甚至还有大量小产权房。宋洪远从实践调研中提出,对外出就业农民工要区分举家迁出和个人迁出,目前的情况是,个人迁出仍占很大比例。针对农民工在城市的现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提出,要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保障其五险一金,使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的目标得以落实。此外,马庆斌还从空间分布的视角提出,农民工中西部比较多,小城镇的农民工更是占44%,由此农民工的市民化要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和政策。